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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班列安全运行背后的检察力量
时间:2023-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欧班列驾驶室内机器轰鸣,驾驶员口中的行车术语连贯,手势不停。驾驶位后方,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干警手拿纸笔,环顾四周,仔细观察,对铁路沿线相关外部安全隐患线索进行登记。


7月16日上午8时3分,X8055次中欧班列机车缓缓出发,“添乘”中欧班列的检察人员也开启了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护航“中欧班列(沈阳)”运行之旅。


在中欧班列驾驶室内,检察干警环顾四周,仔细观察,对铁路沿线相关外部安全隐患线索进行登记。


据悉,铁检干警通过“添乘”中欧班列,可以在列车机车驾驶舱内观察铁路沿线两侧安全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中欧班列安全运输的外部隐患,收集涉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结合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消除外部安全隐患,助力中国铁路沈阳局防范和化解中欧班列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安全问题,实现中欧班列安全运输。

而“添乘”只是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获取公益诉讼线索的途径之一。

今年4月22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王娇接到了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工务段打来的电话。电话那端的铁路工作人员显得非常急迫,称铁路工作人员在巡线时发现一处新增的排水渠。此处排水渠位于中欧班列沿线,排水渠口将积水直接引到铁路路基下,影响铁路路基沉降,危及中欧班列列车运输安全。但铁路工作人员准备将水渠回填时,遭到了当地村民的阻止。问题解决一时陷入僵局。

“基于我们与铁路各站段长久以来保持线索共享的密切联系,工务段的工作人员遇到困难第一时间想到了铁路运输检察院。”王娇告诉记者。

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对此非常重视,马上梳理出几个关键问题。案发地辖区归谁管?排水渠是否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主管部门是否有水渠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危害的鉴定意见?

4月27日,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仕杰带领办案组人员赶赴水渠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发现,村民未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且在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便扩挖出了一条长约50米、宽约1.5米、深约1米的水渠,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威胁。

在所有材料和证据收集完毕后,4月28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予以立案,并向水渠所在地的县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同日,该院还致函该县所属地级市政府,商请其同步协调推动县政府解决此处安全隐患问题。

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与铁路部门共同召开护航沈阳中欧班列整治外部安全隐患推进会。

属地县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责成属地镇政府对此处排水渠进行了回填。

随后,办案组再次来到现场,发现排水沟渠虽被回填,但保护区外的沟渠积水已然漫过沟渠,漫灌耕地。检察官敏感地发现这背后可能触及民生利益。此时,部分村民已聚集到沟渠旁,他们担心水渠回填影响耕地排水,影响庄稼收成。“水渠是历史上就有的,从记事起这里就在淌水,为啥现在就不让‘淌’了?再者说这段铁路是后来修的,为啥‘先来的’要给‘后来的’让道?”村民语气中稍带情绪。

得到沟渠被填的消息,村民聚集在沟渠旁,刘仕杰耐心地向村民们释法说理。

“虽然是先有的水渠,但是在经过后期的人为拓宽挖深后,使水流承载量及冲击量明显增大,并威胁到对面的铁路路基安全,对铁路运输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安全都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我们会在依法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同时兼顾百姓的生产生活利益。”刘仕杰向村民们耐心释法说理,村民情绪得以平复并表示理解。

随后,从案发地现场出发,专案组直接赶赴属地政府,提出了统筹兼顾农民利益的建议,得到了属地政府的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就此问题确定了工作方案,决定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外,尽快投资新建沟渠进行排水,统筹考虑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沈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护航“中欧班列(沈阳)”工作,与沈阳货运中心会签了《关于推进服务“中欧班列(沈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消除沈阳中欧班列铁路沿线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在线索共享、现场勘察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始终心怀“国之大者”,服务平安铁路建设,护航“一带一路”。截至目前,该院收到涉中欧班列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2件,立案10件。

“服务中欧班列(沈阳)安全畅通运行,铁检机关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真正落实,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为中欧班列(沈阳)的安全运行贡献铁检力量。”刘仕杰向记者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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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张哲 窦晓峰 王兴 李红莹
编辑:石佳 高媛 张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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