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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建好了吃饭的人却没了
时间:2024-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食堂建完了,没迎来吃饭的客人,却迎来了要求腾房子的房主;去找签约合作的A公司,对方却把她拉黑了。长春市居民张女士就遇到了这么个烦心事儿。

日前,张女士来到了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就她承包A公司食堂被骗的事向检察官寻求帮助:“我建食堂花了20多万,就这样打水漂了吗?”


据了解,2023年,张女士名下公司与A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由张女士公司建设食堂,为A公司300多人提供餐饮服务。前期装修和购买设备的费用由张女士公司垫付,A公司将在三个月之内付款。张女士前后共计垫付20多万元。但是,食堂运营后不仅用餐人数跟合同约定的少了很多,A公司始终没有支付垫付款项。这期间,食堂的房主也来通知张女士要收回房屋。等张女士联系A公司负责人,发现已经联系不上。

张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初查后不予立案。张女士于是来到检察机关以申请立案监督方式,依法维权。

为此,二道区检察院专门于近日召开了检察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及专业律师作为听证员,共同为信访人张女士答疑解惑。

听证会上,检察官和听证员在听取了张女士本人陈述后,又翻阅了信访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检察官和听证员们首先向张女士解释了本案涉及的法律知识和相关条款,说明了犯罪构成要件和刑事立案证据要求。并站在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挽回损失的角度,建议信访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支付钱款。同时,对民事立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和佐证资料进行了周到的提醒。

听证会后,张女士感激地说:“我来信访,检察机关既热情接待,又帮着想办法,让我感到很温暖。今天还找来了三位专业的听证员,为我接下来的维权指明方向,实在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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