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青海省西宁市检察院聚焦“以上率下、再下基层”目标要求,立足检察职责,通过理论宣讲、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等方式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助推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该院强化理论宣讲,围绕“走在前作表率”主题开展“领导干部讲党课”活动,4名院领导深入联点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制度,讲授专题党课8次;结合走访调研和实际工作情况反馈,围绕最直接最关切群众利益的相关法律问题及联点党支部提出的实际需求,制定宣传计划,深入学校、社区(村)、企业等16家联点党支部,开展法治讲座、现场答疑解惑。
该院做细调查研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在“两微一端”发布通知、设置专栏等方式向群众、区县检察院和其他单位征求意见建议,持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党员领导干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走访,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需求,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走访联点基层党组织25次。
该院突出现场办公,组织干警主动前往联点企业调研、问需、解惑、普法,倾听企业心声,为企业纾困解难,以检察能动履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联点区县检察院、业务部门工作的难点堵点,以座谈会、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形式,主动了解情况、答疑解惑、沟通协调、切实解决;与村干部、群众开展座谈交流,充分了解农产品滞销、农民工就业困难等问题,联系相关单位、企业,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刑事申诉作为刑事诉讼最后一道救济程序,运用‘全程回看’视角有助于深入查找、深刻反思办案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过程中,明确审视目标,及时发现易引发信访申诉的环节和问题,对于化解信访矛盾非常关键。
此前,该院检察官在办理林某刑事申诉案时就发现,因与他人发生争执,林某被推倒受轻伤,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对方作出不起诉决定。由于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阶段没有组织双方进行赔偿调解,林某后期索赔不顺遂,因此对案件处理结果不服一直申诉。后经多方努力,被不起诉人最终与林某达成赔偿协议并实际履行,林某也表示不再信访申诉。
案件息诉罢访后,承办检察官心里仍没有放下本案,而是进一步梳理此前检察机关办理的故意伤害类不起诉案件中,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实际情况,发现因赔偿未达成协议或未实际履行引发的申诉案件不在少数。
基于这一发现,该承办检察官撰写反向审视报告,促使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着重关注此类问题,积极促成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件的赔偿,减少相关申诉案件。
“反向审视是我们今年以来推行的创新举措,能够从源头规范司法办案,提升案件质效,提前预防并减少涉法涉诉信访。”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珠海市区两级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下降约55%,不服基层检察院审查结论到市检察院的申诉案件同比下降约80%,不服市检察院审查结论上行到省检察院的申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约90%。